住建厅:关于暂停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工作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就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江西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暂停运行:即日起,“江西住建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系统”将暂停运行。这意味着,在此期间,系统将无法进行信用信息的录入、更新和评价等工作。
政策背景与现状 改革:江西省住建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赣建招〔2023〕12号)明确:取消信用分:不再将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分作为评标依据。
信用考核: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劝阻、制止、报告”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并将相关履职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考核,作为企业项目评先评优、评级评星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外,对于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建筑施工企业,江西省也给予了相应的处罚。这些企业将被向社会公开曝光,并扣除相应的信用分数,以此来维护建筑市场的公平和秩序。最后,江西省住建厅还特别强调了对公职人员挂证行为的从严处理,这体现了江西省在打击挂证行为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日前,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二级建造师“挂证”行为的起底整治工作。
通过确立一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以点带面促进“智慧工地”建设。信用激励:江西省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参与“智慧工地”创建活动,将“智慧工地”作为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评价因素之一,并将“智慧工地”创建示范工程作为企业良好信用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
《江西省城市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城市公共场所和居住(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管理办法(试行)》是由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印发的。该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如下:主要目的:明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填补管理漏洞。
人员聚集区域:中国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使用管理规范》(GB/T18481-2015)明确指出,充电桩在设置时,需与住宅、商用建筑以及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区域保持至少5米的间距。公共充电桩: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公共充电桩与居民楼的最小水平距离不能少于3米,这个规定适用于大多数常规安装场景。
根据充电设施布局的原则,公用充电设施的配置要求如下:南昌市的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应不低于1:8,其他设区市的比例应不低于1:15。在设区市的主城区,原则上每6公里范围内应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建设标准。
公共充电桩离居民区的距离标准按类型区分,电动汽车充电桩小区内不小于50米、小区外不小于100米,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议不小于20米。
江西省住建厅: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被冻结或扣划
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遵循穷尽执行其他财产的原则。
房贷逾期导致法院冻结账户时,公积金一般不能直接用于偿还债务,但账户可能被冻结或划扣。具体分析如下:公积金账户可能被冻结或划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积金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杜宇蔚报道:记者获悉,7月6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执行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联合印发了《关于执行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规定,可以将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予以冻结或者扣划。
被执行人的公积金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划扣的。公积金扣划的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公积金是职工的一种基本生活住房保障资金,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劝阻、制止、报告...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以及国家有关物业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加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测;并于每年第四季度向业主委员会书面报告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第七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物业装饰装修、使用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优美、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活动及监督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定位与职责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负责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并执行其决定事项。
江西住建厅:关于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
1、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2年12月14日正式发布了《关于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通过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BIM等新技术,实现工地管理的全面智慧化。
2、江苏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智慧工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工期3个月以上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在建工程)应按通知要求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并将数据接入相应的智慧监管平台。
3、制定实施方案:今年以来,荆门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建设实际,制订了《荆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着力引导施工企业构建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管理体系,并将智慧工地建设纳入考核评优体系,积极推进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
4、月30日前,所有在建项目必须实名管理,否则一律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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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概览:一种新型病毒疫情的出现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科学家和卫生机构的迅速响应,有关这一病毒的信息逐渐明朗,但同时也提醒我们,病毒变异和传播的威胁始终存在,本文将深入探讨最近出现的新病毒疫情,分析其特点、传播情况以及全球应对措施,旨在为读者...